稅務登記證辦理程序:
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證時,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(所提供的證件和資料原件用于稅務機關審核,復印件一式兩份,國稅和地稅機關各留存一份):
1、單位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證需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:
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;
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;
注冊地址和實際生產、經營地址證明(產權證、租賃協議)原件及其復印件:如為自有房產,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;如為租賃的場所,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,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需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;如實際生產、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的,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;
公司章程復印件;
有權機關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原件及其復印件;
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居民身份證、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;復印件粘貼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上;
納稅人跨區(市)設立的分支機構或從事生產、經營的場所辦理稅務登記時,應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;
改組改制企業應提供有關改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復印件。
2、個體工商戶辦理稅務登記證需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:
a、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;
b、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個體工商戶,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;
c、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,復印件粘貼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上;
d、注冊地址和實際生產、經營地址證明(產權證、租賃協議)原件及其復印件:如為自有房產,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;如為租賃的場所,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,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需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;如實際生產、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的,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;
e、個體工商戶跨區(市)設立的分支機構或從事生產、經營的場所辦理稅務登記時,應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。
3、個人合伙企業辦理稅務登記證需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:
a、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;
b、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;
c、注冊地址和實際生產、經營地址證明(產權證、租賃協議)原件及其復印件:如為自有房產,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;如為租賃的場所,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,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需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;如實際生產、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的,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;
d、負責人居民身份證、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,復印件粘貼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上;
e、個人合伙企業跨區(市)設立的分支機構或從事生產、經營的場所辦理稅務登記時,應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。
注意事項
對新辦稅務登記的納稅人,核發全套稅務登記證(包括正副本內芯、正本外框、副本封皮)的,稅務登記證工本費按每套25元的標準執行。
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官網:http://www.bjsat.gov.cn/bjsat/
北京地方稅務局官網:http://www.tax861.gov.cn/